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土木工程系学生会深化改革公示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土木工程系学生会
深化改革公示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要求。大会将总结并回顾土木工程系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明确新形势下我系学生会工作的新思路;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指定部署今后我系学生会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学生会工作成员名单
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负责人
1.资格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优秀、表率作用突出、群众基础良好,原则上为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全日制学生,能够履行代表职责,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
2.产生办法
各系班级团支部在系学生会的组织下,根据分配名额、代表条件及构成要求,组织各班级团支部成员酝酿提名,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各系学生会通过无记名差额(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本系正式代表,并提交大会筹备工作小组审议。代表名单经大会筹备工作小组审议后,在各系内部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代表名单经各系团委确认,再次提交大会筹备工作小组。
3.名额分配
根据《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拟定36人(约占我系学生总数的3.79%),其中男性代表27名,占正式代表的75%;女性代表9名,占正式代表的25%;中共党员4名,占正式代表的11.11%,中共预备党员3名,占正式代表的8.33%,共青团员27名,占正式代表的75%,群众0名,占正式代表的0%;少数民族代表0名,占正式代表的0%;非院、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30名,占正式代表的83.33%。
1.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土木工程系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土木工程系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土木工程系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的差额率不低于应选人数的20%。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2.经中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土木工程系党总支部委员会批准,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土木工程系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共4名,应选3名,差额1名。
3.被选举人所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者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进行投票;进行重新投票时,不论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是否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以得票多的当选。如获赞成票超过大会代表半数者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从得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按不少于缺额数20%的差额进行再次选举,从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若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者仍未达到应选名额,则不再进行选举。
4.计票结束后,被选举人所获赞成票情况由总监票人按所获赞成票数的排列顺序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