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学历、学位证明书流程

办理时间:每周正常工作日

承办部门:教务处

办理流程:

 

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1.凡是我院2003级、2004级、2005级的毕业生因毕业/学位证书遗失或损毁等原因以及2006级、2007级的毕业生因学位证书遗  失或损毁等原因,申请补发证明书的,应到福州大学教务处计划管理办公室办理(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135,联系电话:0591-22866907,每周五上午受理)。

2.遗失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补办学历、学位证明申请书应写明遗失情况,并附个人签字、盖章。参考格式如下:


毕业证明书补办申请书

本人***(身份证号*********),性别*,**年*月*日生,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院***专业(本科)学习,获得毕业/学位/结业证书(证书号*****************),现因****致使证书遗失(或损毁),特向学院申请补办毕业/学位/结业证明书,恳请学院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为盼。

申请人:******      

(签字并盖手印) 

****年**月**日   


3.登报声明的报刊须为地市级以上报刊,登报格式:“遗失声明——×××遗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学位/结业证书一本,编号××××××××××××××××××,现声明作废。”

4.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与毕业证上不符的,补办时以原证书为准,否则不予以补办。

5.遗失者提供的两寸免冠照片二张应为尽量接近毕业时候的照片。

6.遗失者本人若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相关业务,需提供委托人的亲笔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