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系第四届团委学生会章程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土木工程系
第四届团委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土木工程系团委学生会,简称为土木系学生会,是由土木工程系学生自荐、面试产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土木系学生会接受院党委、系学生党支部,院学生会领导,院、系团委指导,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传承“踏实勤恳,奋进拼搏”的土木精神,代表土木系全体本科生的最高利益。
第三条:土木系学生会的基本职能:
(一) 团结全系同学,指导各班工作,加强系一体化建设;
(二) 对外树立形象,对内加强建设,培养工作后继人才;
(三) 组织体育比赛,举办文艺活动,丰富同学课余生活;
(四) 反映同学呼声,维护同学权益,努力解决同学困难;
(五) 倡导正确三观,促进良好风气,维护同学生活秩序。
第四条:土木系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五条:本届学生会的奋斗目标:
最低目标:正常运行各项常规工作,得到本系大部分同学的肯定。
最高目标:塑造精品活动,维护同学权益,引领时代思潮,得到本系绝大部分同学积极肯定。
第二章 成员
第六条:土木系学生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成员。
第七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 成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成员有讨论本会工作的权利,有权通过各种正规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并要求答复。
(三) 成员享有申请参加本会各种团体和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 成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不公正对待或权益遭到侵犯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五) 成员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
第八条: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九条: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 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土木系和土木系学生会的利益和荣誉。
(三) 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参与所在组织的工作并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条:成员的基本要求:
(一) 思想上积极上进,有良好的道德素质,讲究公共文明,热心助人,诚恳对人,尊敬师长、尊重学长,团结同学。
(二) 严谨为学,态度端正,上课不迟到、不早退,考试不作弊,学习成绩良好。
(三) 怀有奉献精神,能够积极认真地对待学生会工作,主动在工作中出谋划策;工作细致到位;一切工作以同学的利益为出发点,不谋私利;珍惜个人和他人的时间,工作有效率。
第三章 学生会的部门设置及分工
第十一条:部门设置: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土木工程系第四届团委学生会由主席团和七个部门组成。本届学生会下设七个部门,分别为:常务部、文体部、组织部、学习部、宣传部、新闻部、综合发展部。
第十二条:职责分工:
主席:对外作为全系同学及学生会代表,参与校学生会常设代表会议,反映我系呼声,维护我系利益。对内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有权召开主席团、部长团例会和学生会全体会议,统筹使用学生会财务,指导副主席、干部、干事开展各项工作。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与主席共同规划学生会整体活动;主席不在时,可以代主席行使相应权利。每名副主席负责若干部门的领导工作,有权召开该部门例会,指导该部干部、干事开展各项工作。
注:主席团一级成员通过讨论,报系团委批准后,可以行使学生会内部人事调动。
部长:负责所在部门的整体性工作,在分管该部门的主席团成员的授权下有权召开该部门例会,带领部门干事工作。
注:主席团、部长团一级成员可以参与管理学生会网络资源等。部长团成员在报主席团成员批准后,可以使用学生会活动室及学生会内部物资。
副部长:协助部长做好部门整体性工作,带领部门干事工作。
干事:为学生会工作(尤其是对于所属部门的工作)出谋划策;与主席团成员、所在部门部长、副部长密切配合,做好本部门活动的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
第十三条:部门分工:
常务部
整个学生会的协调机构和常务机构,根据学生会有关章程,负责管理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学生会内部感情建设和制度建设、整理归档学生会文件、协助主席团统筹各部门工作、组织召开学生会全体大会,以使其正常、有序地运行。本处的主要职责如下:
1、安排通知主席团、学生会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
2、负责主席团和学生会各部门资料(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等)的发送并归档;
3、收集开学初各部门工作计划和期末工作总结;
4、做好每次系学生会会议内容的记录
5、认真完成相关的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纳新工作事项与安排;
6、负责学生会财物的管理及使用;
7、负责学生会活动使用场地及器材的申请、借用;
8、负责学生会各种会议和活动的出勤情况并记录
9、集中力量抓好每阶段的中心工作,协调和督促各部门抓好经常性工作;
10、安排并监督学生会办公室、会议室的值班、保洁工作(土南304、305、306)
11、完成院系交给的其他任务
学习部
引导新一代大学生的学习观念,营造系内良好的学习氛围和人文气息;为其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是学习部的首要任务。学习部的工作包括举办各种形式和规模的报告会、、讲座及学习经验交流会等一些学习相关的活动。本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举办具有本系特色的学术性活动,开展各种专业技能竞赛;
2、负责各年级的考勤(包括网站课程点名系统的使用)等情况并及时反馈给各年级辅导员;
3、收集和了解同学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系教学主任反映;
4、及时了解本系同学的学习动态,加强学风建设;
5、配合院和各系学习部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宣传部
宣传部是学生会对外宣传的窗口,通过多样的形式,如宣传栏、海报等宣传学生会各部门的特色活动。也是学生会整体形象的设计者,着重于为学生会良好形象的树立提出可行的细致且系统的设想,并对学生会其他各部门的活动从有效宣传的角度提出合理化的建议。要求该部门成员有一定书画或图片处理设计能力,并能吃苦耐劳,积极进取。本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配合系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学生活动,利用海报、横幅等形式,做好各部门活动的宣传,达到有效的宣传效果;
2、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的现场布置;
3、负责系宣传栏的设计、及时更新,系网站“土木之星”海报的制作、更新;
4、加强与院及其他系的联系、交流、宣传工作;
组织部
团委学生会组织部是协助团支部加强全系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及干部培养和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系党员、团员的推选、发展、考察等工作。本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配合团支部掌握全院团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基层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团总支委员情况;
2、配合团支部严格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团员证的注册和管理工作,做好团员登记,团费收缴,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3、配合党支部严格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党员材料的制作和管理工作,做好党员登记,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4、督促、检查团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协助团支部做好“五四”奖先进工作和团总支部平时考核工作;
5、做好团组织、党组织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工作的各种数据统计和材料收集工作;
6、完成院系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体部
团委学生会文体部是一个可以充分展示才华和魅力的大舞台。通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体育活动,装点系的各个舞台,将欢声笑语注入点线之间的大学生活;以“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丰富广大同学业余文体生活”为宗旨,积极、活泼、有效的开展各项校园文体活动的职能部门。本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文艺组:
1、与学院的文艺部保持联系,配合学院文艺工作,促进我院文艺工作和同学们文艺素质的提高;
2、计划、组织、协调各级学生组织的文艺和文化娱乐活动;
3、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艺活动,发现和培养系的文艺活跃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4、负责学生文艺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协助文艺负责人搞好日常训练和活动开展;负责管理好学生会的学生文体活动场所及相关器材、演出服装等;
5、负责组建各种院系活动的啦啦队,以提高系在活动的人气度;
6、开展各项生动有益的文娱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组织承办一系列与文娱和晚会有关的各类活动;
体育组:
1、积极引导系同学参加院组织的各种体育比赛,组织同学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活跃校园生活;
2、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同学的体育观念,动员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3、注意发现和培养体育活动积极分子,发挥好他们在体育活动中的骨干作用
5、负责文艺、体育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综合发展部
综合发展部是我系学生会设立的一个综合性部门,一个充满生机与挑战的工作部门,把大学生的青春活力与阳光气息带到社会的各个角落,用真诚的行动回报社会。宗旨是促进广大青年学生投身社会实践,培养青年学生奉献精神和开创精神,使其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自我,提高社会责任感和科学实践能力。本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积极帮助同学们寻找社会实践机会,帮助贫困生增加经济来源;
2、不定期举办我系学生干部素质拓展训练营,提高同学们的服务意识、自主性以及自身综合素质;
3、策划、组织土木系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4、策划系青年志愿者活动,组建土木系志愿者服务队;
5、配合完成系各种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新闻部
新闻部是一个年轻而充满活力的学生新闻团体。以“反映学生心声、贴近校园生活、增强系部活力、提高自身素质”为宗旨,踊跃参与新闻采访等实践活动,传颂师生中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为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本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院系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和拍摄工作;
2、负责系网站的维护及总体安排,系电视机的维护、使用;
3、负责系信息在院网站上的发表宣传;
4、负责院系各活动资料(包括活动策划、报道、照片等)的归档;
5、配合宣传部做好系整体对外宣传工作;
6、组织提高记者采写素质的各项有关活动;
7、其他临时分派的工作;
第四章 学生会内部建设制度
第十四条:人事制度
学生会主席团由土木系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由学生会主席团确定,报系团委批准,并面向全系同学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履行部长职责。
学生会成员如有进行部门调换的意向,可以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每学期初一至三周。得到批准之后,可以进入新的部门进行工作。
学生会成员如有离会的意向,可以在告知主席团后自动离会,受理离会申请的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如在非离会申请时间提出申请,需提交纸版说明材料,得到主席团批准之后,自动离会。
第十五条:会议制度:
主席团、部长团例会:由主席负责召开,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和各部门的副部长)参加,每两至三周一次。在此例会上,部长述职,商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共同确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初步确定工作方案。
部门会议:由分管该部的主席团成员或该部部长召开,部门干事参加,各部根据自己活动特点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讨论安排与活动相关的各项具体工作。
注:部长召开部门会议时,有责任告知主管该部门的主席团成员,并问询其是否参加。
学生会全体会议:由主席负责召开,由常务部负责组织策划,学生会全体成员参加,原则上每个学期三次。学期初(第一周)一次:公布学生会人事信息变动情况,审议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期中考试后一次(第十周):主席团和部长团作学生会阶段性工作小结,开诚布公地探讨工作经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布置;学期结束前一次(第十四周):半年工作总结,学生会全体成员述职,并根据主席团鉴定结果,对部长、干事进行奖励或者批评惩罚。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经学生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后,每个学期可以加开一次全体会。
会议要求:各级别会议均须讲求效率,除学生会全体会议外,一般不应超过一个小时。每次会议,要有简明扼要的会议流程及会议记录。会议上,如有学生会成员进行述职,与会人员应对工作优秀的同学予以表扬,对做得相对欠缺的同学,应坦诚指出问题,并给出合理建议。
第十六条:交流会
根据系会感情建设需要,学生会定期组织学生会进行交流活动,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主席团部长团成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其他成员自愿参加。交流会期间可以讨论近期工作安排或者相关活动策划,交流学习生活体会等。
第十七条:请假制度:
各项例会学生会相关人员必须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例会组织者请假,严禁代请或者无故缺席。一学期内两次无故不参加例会者予以系会通报批评并进行劝退。
第十八条:奖惩制度:
在每个学期期末,主席团成员将进行学生会社会工作奖的评定,并对获奖者进行精神、物质上的奖励,评定的指标有:工作的积极性、工作量、活动效果、创意、有无同学投诉等。
学生会系统的工作不讲究资历,一个学期结束后,对于工作特别出色的干事,可以直接提升为部长;对于工作积极性一般的成员,通过思想交流或其他方式使其端正态度;对于毫无积极性、敷衍了事的成员,若屡劝不改,予以严厉批评甚至劝退。
第十九条:财务制度:
土木系学生会分管财务的副主席负责经费的报销和财务的管理,并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对不满足以下各项的经费开支不予报销。活动前,活动具体负责人应向主席团递交活动预算,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没有预算的花销不予报销。原则上各项活动开支不得超过预算,如有特殊情况,超出部分由主席团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报销。
(一) 一切活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节省使用经费。
(二) 在校外购买任何商品,或支付场地租赁等费用,必须开具正式发票。不得在餐饮、娱乐性服务单位购买商品和开发票。
(三) 在校内购买任何商品,或支付场地租赁等费用,必须开具校内结算单(若无结算单,校内收据亦可),活动结束之后,须根据实际开销筹集相当份额的发票。
(四) 学生会同学如需打印、复印,可以到学生会指定打印地点,在学生会账目处签账。
(五) 食品、药品、玩具等明显的个人生活用品以及租车费、押金等形式的支出不能报销。证明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六) 发票票面要求:
1. “客户名称”栏一律填写“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2. “商品名称”栏要写清具体名称,绝对禁止笼统的写成“文化用品”、“文体用品”、“宣传用品”、“体育用品”等内容,如有用上述的名称需附上具体的清单。
3. 购买多件商品,尤其是面值较大时,必须写明每种商品的单价、数量和合计金额。
4. 注意票面上加盖的公章必须是开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公章上绝对禁止出现类似“某某餐厅”、“某某饭店”等字样。
5. 如果所购商品不属于报销范围,又确定为学生会活动支出,请将发票开成“复印费”、等可以报销的名目。如果金额较大,同样要写明单价和数量。
6. 如果开销超过500元,应事先上报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再由副主席联系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开具支票进行报销。
7. 发票背面由经手人签写自己的姓名和时间、用途。
注:请各位成员仔细阅读以上各条款,并严格按照此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行为准则;
分团委学生会是广大学生的代表,老师的助手。一切行动须从学生的切身利益出发,协助老师搞好培养学生成材、全面发展的工作。为规范学生会成员的言行举止,切实做好学生工作,制定以下准则。
(一)按时到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学习态度端正,考试杜绝作弊现象出现,如有违反,将免除一切职务。
(三)工作时对待学生要平易近人,礼貌待人,坦诚待人;坚决反对官僚主义作风,禁止利用工作之便,对学生提出过分要求。
(四)做学生工作时需与学生进行有效沟通,不得用强制手段要求学生做任何事情,更不得损害学生利益。
(五)除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外,还要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六)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七)在工作中要诚实守信;言出必行。
(八) 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文明用语,和睦相处,要谦虚地向其他学生干部学习。
(九)保持团结、言行一致,反对一切形式的小集团活动和帮派主义。
(十)勤政廉洁,乐于奉献,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十一)要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学生会内部人员有任何意见,要坦诚当面提出,及时交流,不得进行任何有损他人的行为。
(十二)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酗酒,不赌博,不在公共场合吸烟,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十三)以学生会为家,以加入学生会为荣。学生会荣辱与所有成员休戚与共,全体成员应时刻维护学生会荣誉,不得做出对学生会的荣誉、发展不利的言行。
(十四)以“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求实创新”来要求自己。
(十五)在日常的工作中,要以身作则,时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不得玩忽职守;各成员必须时刻提醒自己以最佳的状态投入工作,力求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十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搞好我院的各项学生工作而不懈努力。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除了对学生会内部成员分发的材料以外,任何宣传单、海报、通知单等宣传材料,在最后的署名上,均以“土木工程系团委学生会”为本会的标准名称,如有必要,可以注明活动主办的具体部门。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活动室为土南306。学生会QQ群号码为80461742请学生会成员加入该群后更改群名片,显示真实姓名,并注意保持QQ群的文明使用。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实行分管制度,其中学习部、宣传部由洪康琳分管,组织部、文体部由陈娴分管,新闻部、综合发展部由陈丽丹分管。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需要土木工程系第四届学生会全体大会到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本条例的修改需经学生会全体大会到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土木工程系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土木工程系团委学生会
2010年0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