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学年6月份办理;

2、学生本人书写“申请报告”,上学院网站学生工作部主页我系网站下载外宿申请表(一式三份);


3、家长签署意见;


4、租住民房需要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示的《房屋出租人治安责任保证书》;


5、交学院辅导员签字;


6、交系负责人签字;


7、交学工部分管宿舍负责人签字盖章;


8、交学院宿舍管理科审批后,表格由学工部、辅导员、宿舍管理科各留一份。